据了解,第九批女飞行员承担的飞行任务,将由原来的运输机驾驶、领航、通信扩展到空中加油、空中预警、电子侦察等作战保障领域,并为选拔培养中国女航天员储备力量。
在哪里招收选拔女飞行员?
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,在教育部、公安部、财政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统一部署下进行。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实施,空军设有专门的招飞局,下设沈阳、北京、兰州、济南、南京、广州、成都7个选拔中心。在空军招飞局的统一领导下,会同有关省(市、区)教育行政、招生考试、公安部门,具体组织实施各阶段招飞工作。
空军将在辽宁、吉林、河北、山西、内蒙古、陕西、甘肃、山东、河南、江苏、浙江、安徽、湖南、湖北、四川和重庆共16个省(市、区)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女生中招收飞行学员。
什么样的人有望入选?
2008年空军在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女生中,招收女飞行学员的基本条件是:
(一)自然条件
1.年龄:16至19周岁(1988年9月1日至1992年9月1日出生)。
2.学籍:考生必须具有所在学校的正式学籍,系招收年度应届高中毕业女生。
3.户口:考生必须有招收任务所在开招地的正式户口。
(二)身体条件
1.基本条件:
(1)身高:在165至185厘米之间;
(2)体重:在46公斤以上;
(3)血压:平静血压不超过18.4/11.7千帕(138/88毫米汞柱);
(4)视力:按空军环形视力表双眼裸眼视力均不低于1.0;
(5)无色盲、色弱;
(6)无文身、刺字。
2.凡有下列病史或体征者不宜上站报名体检:
(1)四肢残缺或身体有明显畸型;
(2)有开颅、开胸手术以及头部外伤昏迷史;
(3)经常腰腿痛或一年内有骨折史;
(4)有慢性胃肠病(经常心口痛、吐酸水或拉肚子)或7岁后患过传染性肝炎;
(5)患过脑膜炎、脑炎、肾炎、结核病或有哮喘及经常咳嗽;
(6)经常头痛、头昏、失眠;
(7)家族及本人有精神病、癫痫病(羊角疯)或本人有晕厥史;
(8)口吃(结巴);
(9)梦游症(睡眠中下床活动,事后自己不知道)或12岁后仍有尿床现象;
(10)耳聋,经常耳鸣或耳内流脓;
(11)乘车(船)恶心、呕吐;
(12)牙齿脱落三个以上或明显咬合不良;
(13)明显斜视;
(14)平时戴眼镜学习或有夜盲;
(15)月经经常失调、痛经或伴有明显贫血者。
(三)心理素质条件
1.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;
2.心胸宽广,性格开朗;
3.大胆果断,意志力坚强;
4.情绪稳定,控制力强;
5.理解、记忆等智力水平较高;
6.思维敏捷,反应灵活,四肢协调,方位判断准、模仿能力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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